发布时间:2018-03-13 15:04作者:来源: |
《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申报材料的规定》第15项要求:“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和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和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校长或副校长,义务教育学校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一年以上交流轮岗安排文件和个人工作周志,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一年以上支教安排文件或2年以上薄弱学校任教证明材料,交流轮岗安排文件和支教安排文件由县区统一提供。”《规定》有两个值得肯定的地方:首先在教师的轮岗交流上考虑了教师的年龄,既有规矩又人性化,其次规范要求清楚可操作性强。但是在学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又因职称晋升而轮岗支教影响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秩序的情况,尤其是在城区学校表现尤为突出。从《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就晋升中、高级教师的基本条件是:“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来看,我市的规定适应范围更小,否定了教师过去支教的经历。
建议:
1、继续考虑教师的年龄;2、认定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送课及对薄弱学校的支教经历;3、认定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或在其他学校工作的经历。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周斌 平利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