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4 16:47作者:来源: |
案由: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做优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收增效,农业发展呈现整体加快态势。截止2017年底,全市茶园面积75. 18万亩,产量(不含绞股蓝)2.36万吨;核桃种植面积142.63万亩,产量1.46万吨;全市生猪存出栏量分别为223.37万头、309.44万头,肉类总产量27.47万吨;渔业养殖面积21.69万亩,水产品产量4.5万吨;全市魔芋种植面积发展到35.6万亩,魔芋产量38万吨,魔芋面积、产量继续位居全省第一。农业加工企业在收购季节跨区域收购原料已然成为常态化,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可以跨区域使用。因此造成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的原料无法开具发票,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案据:农业企业原料储备集中在农产品收获季节,除了收购本地原料外,大部分企业还需要跨区域在农产品集散区域集中收购。以魔芋为例,我市紫阳、湖北鄂西、云南、四川、重庆等魔芋主产区,且魔芋干加工业主多为分散农户,无开据发票主体,造成企业收购的原料无正式发票,严重影响了收购企业的财务工作。需要注意的是魔芋只是跨区域农产品收购中的一个典型,如茶叶、水稻、核桃等农产品也存在跨区域收购企业无法自主开具发票的问题。
方案:
根据以上农产品跨区域收购企业无法自主开具发票的问题,我建议:
1、对农产品收购工作进行一次彻底的实地调查,了解原料及全市需要跨区域收购的农产品品种的初加工及交易现状,面临的问题;
2、根据调查结果,由市、县政府及税务部门针对跨区域农产品收购开具发票出台政策、建立相应管理办法,解决无法自主开具发票的问题。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夏佳 汉阴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