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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大制定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2 10:47作者:欧立高 黄黎来源:石泉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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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泉县人大按照市县人大文件精神要求,在认真总结2017年度镇人大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石泉县2018年度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

《办法》分为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赋分办法、结果运用4个部分。考核内容从召开镇人代会、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5个方面,制定了27项具体考核措施。办法规定,在次年2月底以前,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考核组,采取座谈、听汇报、查资料、看记录、实地查看、走访代表、社会各界评价等方式,对照考核赋分表进行全面考核。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作为全年镇人大工作的最终成绩。

办法还明确规定,按照“三项机制”,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格次的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推荐对该镇人大主席予以重用,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格次的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对该镇人大主席进行谈话,同时,向县委建议对该镇人大主席予以调整。

考核办法的制定,对进一步规范镇人大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镇人大依法履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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