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3 18:34作者:周珊来源:宁陕县人大 |
“根据法律程序,我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请予审议。我于2016年12月8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任命为宁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文广旅游、环境保护和大蒿沟管委会工作......”
为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1月18日,在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对该县副县长刘昌志、文广旅游局局长吕宣强、环保局局长邓永康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三个视察评议组,分别深入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视察,充分了解述职人的履职情况,并形成视察报告。会上,先后听取了3名评议对象的个人述职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认真审议,就群众关心和自身需要了解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并根据报告和了解的情况分别对述职人进行客观公正的测评。
会议指出,三名评议对象自任职以来,在各自工作领域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为宁陕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强调,要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认真总结、反思,进一步改进工作、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观念和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更好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