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1 10:52作者:许 涛 曹 芹来源:白河县人大 |
2月27日,按照《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县政府提请任命的13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考前,人代委发出了关于任前考试范围的书面通知,规定了试题内容:一是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五类基本法知识;二是涉及相关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和工作条例。试题分值各占40%和60%,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按百分制计分,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才忠担任主考,对考试目的和要求作了强调。人代委主任宣布了考场纪律。
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其目的是为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忠实履行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