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5 12:00作者:丁仕香来源:宁陕县人大 |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总结交流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今年在各级人大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征文活动。现将10件二等奖作品陆续刊发,供学习交流。】
县人大职能发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笔者以为归根结底就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尊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我们要充分认识三者之间的内在统一关系,切实把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从而更好地发挥县人大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根据安康市人大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把“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助推县人大履职”作为重点调研课题,紧扣新矛盾、瞄准新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具体实践工作,深入到各镇、村、县级各部门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成因分析
多年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特别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共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9个,作出决议决定16项,对4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任免国家机关干部74名,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总的来看,人大履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看到履职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监督观念不够强。无论从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来说,都存在着意识弱化的问题。一方面表现为主动参与程度不够。部分人大干部自身认识不够,有的人认为人大有职无权,干什么事情不过是走形式、走过场,因此也就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去监督;有的人患得患失、瞻前顾后,怕给“一府一委两院”找麻烦;有的人自卑感十足,认为到县人大工作,已经“人到码头车到站”、得过且过“多栽花少栽刺”造成人大工作者不敢大胆履职,严重制约着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有的被监督者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愿,在行为上出现了规避人大监督的现象,更有甚者认为县人大监督是挑刺,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监督方式柔性多。一方面运用较多是程序性、常规审议性的、较温和的监督方式,对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直接性的、较严厉性的方式极少运用或根本不用,缺乏刚性和力度;另一方面对下级监督多、对本级监督少。在实际操作中,对本级政府部门及其任命人员监督相对经常些,而对人大选举的县政府正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监委会主任监督则放松得多,特别是对县长监督的更少些,因县长是县委常委、对县人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干部的“帽子”具有很重要的建议权,导致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由此可见,长期不能大胆使用法定的、有效的、处置性的监督方式,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惩戒强制的作用,导致县级人大无位无威。
(三)监督效果不明显。一方面发现问题力度不够,虽然人大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履行监督职能,但同样也是国家机关,与“一府一委两院”有着紧密的交集,实际上都是按照地方党委的主体思路和要求开展工作。监督检查过程中,即便发现重大问题,有时碍于面子也选择不曝光。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时,大多数时候还是以满足党委的意图为目的,往往造成提出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效果打折扣,或者难以付诸实践。另一方面实质性监督匮乏,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多是一听二看三提意见,而对意见落实与否普遍重视不够,真正注重解决问题、取得实质性成果的不多,导致监督隔靴搔痒、苍白无力,产生人大是“橡皮图章”的假象。
深刻考量,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还是在于人大职能“被扭曲”了。作为宪法规定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受到制约难以充分表达民意、监督作用难以发挥,何谈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建议和对策探讨
(一)提高政治站位,理顺监督关系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切实理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依法开展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1、坚守政治站位,强化四同建设。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促进党委决策的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县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实行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对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安排意见和重要监督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取得县委的支持和帮助,做到与县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2、争取党委重视,明确职责定位。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监督法》、《组织法》等明确了党委、人大、政府的职责范围,使党的领导从直接领导执行机关,上升到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因此,一方面县委应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视人大建设,督促、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职权,确保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必须把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作为重要使命,带头唱响法治主旋律,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确保各项工作忠实于法律,当好依法治县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二)把握职能定位,增强责任担当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的职能定位,紧扣县委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各方加强人大监督的责任担当。
1、加强学习宣传,营造监督氛围。一是县委要把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的宣传,列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日程,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经常、适时地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宣传网络和强大的宣传声势,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能够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县人大要加强监督法的学习、宣传,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加强学习,做到真正掌握《监督法》,并按《监督法》规定的程序、方式规范监督工作。同时,要通过新媒体、标语、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监督法的宣传,从思想观念和监督力度上,持之以恒向社会、向人民、向被监督群体宣传监督法的精神实质,为人大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依法履职。人大代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体和基石,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县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特点和优势,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方法,将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做好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3、找准工作方位,监督惠及民生。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开展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在工作导向上,落实到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具体举措中,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要点,为人民代言、为人民谋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
4、注重履职细节,展现人大作为。一是监督议题要选准。围绕县委工作重点、改革发展痛点、民生领域热点,选准选实监督议题。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重点监督、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人大作用;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监督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实体经济壮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助推县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聚焦法治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尊法、护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监督问效要落实。按照“科学选题、组织实施、报告情况、集中审议、整改落实、满意度测评”的监督流程,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着力形成监督闭环,确保监督工作有始有终。坚持“双测评、双公开”,强化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为部门改进工作注入“催化剂”,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实效性。
(三)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工作能否取得实际效果,能否推动和支持好“一府两院”的工作,能否服务好全县大局,关键看人大是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1、监督推陈出新,提升监督效果。一是在监督方式上要有新举措。注重改进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调研的方法,既做好对事的监督,又注重强化对人的监督;既听取“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报告,又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既定性分析、又定量分析,真正做到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二是在监督效果上要有新提升。要做到调研求“深”、审议求“实”、督办求“效”。通过走访、问卷、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敢于一针见血指出问题,形成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按照“限期办理、办理情况报告、再审议表决和办理结果跟踪检查”的程序抓好审议意见落实,有效提升监督效果。
2、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要注重整合人大系统内部监督资源。开展上下级人大联动监督,扩大监督范围,凝聚监督力量,发挥整体优势,监督、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要把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相结合。要善于融合司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注意加强与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通过优势互补,形成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力量共同发力的大监督格局,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3、灵活监督方法,打造阳光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针对生态环保等事关长远、事关全局、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根据监督内容、区别不同情况,可探索运用邀请公民和基层人大代表旁听等方法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即鉴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的情况、体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也开辟吸纳社会各方面审议意见的有效途径,使人大监督工作走向公开开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打造阳光监督奠定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履职提档升级
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县人大如何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实现提档升级,唯有加强监督主体自身建设,才能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和水平。
1、转变思想观念,压实政治责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增强代表人民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克服“怕、软、松”、坚持“敢、硬、紧”,切实做到“三个转变”即:一是摆正位置,实现从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要正确处理与党委、“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关系,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坚持“监督不参与、帮忙不添乱”的原则同心合力、协调一致,帮助“一府一委两院”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二是创新思路,实现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要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到程序监督上来,通过监督程序化和监督制度化来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三是广开言路,实现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要提高审议质量,实现监督效果最佳化。一方面在监督中要做到铁面无私、大胆谏言、敢于批评纠正;另一方面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决议决定要跟踪监督、落实到位,对不认真整改的要敢于“亮丑”,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方法,促进改正、树立人大权威。
2、加强队伍建设,塑造活力人大。打铁还需自身硬,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强化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要围绕中心抓党建,建设看齐型人大。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抓紧抓实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机关支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引导人大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作忠诚于党的表率。二要围绕管理抓落实,建设务实型人大。要始终保持规范行权的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议事程序,规范履职行为,推动常委会履职行权民主化、法治化,促进机关日常管理精细化、高效化;要始终保持服务发展的使命感,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课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县委谋划工作、政府开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要始终保持能力不足的危机感,将深化学习实践作为人大干部的自觉追求,不断增加知识储备,更新思维观念,坚持务实创新,着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当好“新时代的答卷人”,合力推进人大履职提档升级。
(作者系宁陕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