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13:28作者:文尚洁来源:石泉县人大 |
发展经济是全党工作的中心,也是地方人大工作的中心,人大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近年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文件精神,创新举措,对经济工作进行有力有效监督,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开展电视网络问政。近年来,对群众关心关注的蚕桑产业和烤烟生产等问题,应用电视网络问政的方式,让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接受人大代表“考问”,县电视台全程转播。问政结束后,代表对答复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每位代表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和回应,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二是开展专题询问。为推进工作,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产业扶贫、重点项目建设、移民搬迁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称赞,为经济发展助力。
三是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2019年代表关注的产业扶贫工作约见扶贫局和农林科技局局长,推进贫困群众产业增收。去年,结合产业扶贫视察,组织人大代表在座谈会上面对面询问扶贫、农业、人社、经贸、供销等单位负责人,厘清问题,找到破解之法,强化监督落实,持续助力脱贫攻坚。
四是打造人大监督的“第三只眼”。县人大常委会运用信息网络和大数据技术建立“互联网+”模式,建立人大预算监督、执法用法、城建环保、教育卫生、代表履职等信息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打造人大监督的“第三只眼”,实施精准点穴式监督,有效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信息平台日常监督、定向监督和特定监督,随时掌握部门扶贫和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如发现有的部门扶贫或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资金有趴窝的现象,及时和县财政局联合发出提醒函,要求整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创新制度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石泉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石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实施暂行办法》、《石泉县人大综合监督信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人大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遵循,也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和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