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时间:2025-09-18 16:59作者:吴咏梅来源: |
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任务。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的,是一种立足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的民主立法新形式,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实的民意基础。加强和改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引领,积极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特别是本届市人大以来,在全市设立12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11个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两级联系点覆盖十县(市、区)部门、镇村(社区)、代表联络站、律所协会等多元领域,并向村组、街道等基层单元延伸出立法联络站、信息采集点等稳定工作网格。这些联系点和联络站全程参与全市立法立项、起草、调研、审议等各环节,广泛吸纳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使地方法规在制定程序上更加民主,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精准。比如,在《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的修正过程中,通过各联系点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220多条,让有益建议在法规条文中得到体现;在《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问卷3000多份,研究吸纳了群众的真实诉求,让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聚民智、惠民生。立法工作实践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符合立法融合党委决策部署、政府治理需求、群众利益诉求的方法要求,鲜明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个纽带,拓宽了群众有序立法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了地方立法更加往基层延伸,更好发挥了立法在公平分配利益、妥善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去年,常委会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有力推动联系点从“物理覆盖”走向“功能升级”,确保联系点真正发挥出“直通车”“连心桥”“检测器”作用。今年7月,全国人大修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我通过反复学习原文,认为新规则在对联系点建设、运行做出更加明确规定的同时,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是更加强化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强调基层立法联系点要注重收集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反映人民意愿。二是拓展了联系点功能与形式。联系点不限于立法征求意见,还涵盖立法调研、法律实施跟踪、普法宣传、社会治理参与等多环节作用发挥,增强联系点在社会治理中的辐射效应。三是优化了工作机制与保障。比如,探索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和短期调研机制,促进立法机关与基层的互动。四是注重基层参与的多样性与代表性。鼓励联系点广泛吸收不同行业、群体参与工作,增强民意表达的覆盖面和专业性。五是加强了协同与交流。推动加强联系点与地方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这些新特点体现了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持续深化的鲜明导向,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了遵循。
结合全国人大工作新要求及我市实际,就做好联系点工作,我认为应从以下四方面着力推进: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筑牢联系点工作根基
一是锚定标准抓建设。要加强联系点人员力量配备,健全工作制度、明晰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不搞考核、评比和排名”新要求,在减负前提下既确保满足基础工作需求,又能稳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体现联系点工作特色。二是整合资源建网络。指导联系点统筹本区域、本领域资源,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和立法联络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立法信息采集网络,构建稳定工作网格。三是融合阵地强功能。积极支持联系点与代表家站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深度融合,依托代表家站开展立法联络、信息采集,实现阵地共建、功能共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
二、以实效化运行为核心,释放联系点履职效能
聚焦强化三个功能开展联系点工作。一是强化立法民意“直通车”功能。继续深化细化立法意见征询功能,广泛收集基层群众对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民声民意民智直达立法机关。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播种机”功能。协助开展宪法法律宣传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基层群众解读新出台法规的重点内容和核心条款,扩大法规知晓率与覆盖面。三是强化法规实施“检测器”功能。主动参与已出台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收集反馈基层群众对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立法质量评价提供参考。
三、以创新化发展为动力,提升联系点工作质效
一是精准定位明方向。对标全国人大《工作规则》,按“功能定位精准”原则,逐步将现有联系点细化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立法联系点”,区分功能、分类施策,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联系形式。二是激活资源强支撑。组建相对稳定的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广泛收集立法相关信息,多方面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带动辐射作用,吸纳专业意见建议,提供、反映立法涉及的相关情况和问题。三是延伸触角拓维度。依托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将联系点工作与基层治理结合,放大联系点在听民声、察民意、聚民智方面的辐射效应。
四、以责任化落实为保障,强化联系点长效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强规范。待省《工作规则》修改后,及时跟进修订我市《工作规则》,健全联系、指导、服务联系点的工作机制,确保与中省规则有效衔接。二是拓展领域促深化。指导联系点工作从“立法中”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拓展,丰富工作内涵。三是打造品牌树形象。引导和支持联系点成为讲好安康人大故事、民主故事、立法故事的有效载体,打造展示我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标志性品牌,确保提升我市立法工作整体影响力。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