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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大家谈】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5-09-20 18:00作者:来显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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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9月30日正式获得立法权以来,我市立法工作已满十年。这十年,是我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不断深入、实践不断丰富的十年,是法治安康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十年。站在地方立法十周年的新起点,回顾工作历程,总结过往经验,明确前进方向,对于我们继往开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高点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承载着国家法律落地的重要使命,也肩负着解决本地发展实际问题、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责任。开展立法工作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了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是锚定“政治引领”根本方向。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严格落实党领导立法的制度机制,做到重大立法事项、重要立法项目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决策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主动对接市委决策部署,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确保地方立法始终服务于区域发展大局。二是坚守“以民为本”价值取向。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烟花爆竹污染治理、汉江水质保护、物业管理、历史文化传承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立法过程成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智、回应民需的过程。三是紧扣“服务发展”实践导向。紧密结合自身产业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突出生态旅游、硒产业建设等“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着力破解难题、激发活力,让地方立法成为安康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二、问题导向,持续优化实践路径。十年来,我市立法工作从零起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健全协作机制,破解法工委“单兵作战”和“各唱各调”的“协同性不足”问题,形成了一些体现地方特点、符合立法规律的立法模式和经验。大力推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市人大与市政府之间、市县人大之间立法协作,实行专班化调研起草修改法规,使《立法法》确立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区域协作、流域协作等立法形式,已出台的汉江水质保护、陕南民歌保护法规是省内仅有的市级协作立法成果,三省七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共同决定即将完成。陕南民歌保护协作立法入列2024年陕西十大法治事件。二是强化精准立法,破解“大而全”“泛而空”等“针对性不强”问题。聚焦暴雨灾害,以四级预警对应分级响应,气象精准播报,应急按级备勤,为群众安全兜底;聚焦劳动教育,为培养全面发展人才引领护航;聚焦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守护清朗文明街区;聚焦餐饮浪费,制止挥霍铺张,入选全国典型;等等。这种“小切口、精细化”立法,避免了“面面俱到”却“面面不到”,提高了法规的可操作性。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破解“专业化”“规范化”不强的问题。坚持在建章立制中完善制度保障、规范工作机制、保证立法质量,出台了地方立法条例、立法规程、专家库管理办法、论证咨询工作规范、备案审查办法等系列工作规则。加强立法人员配备和培训,初步建立了一支精干队伍。高度重视专业支持,选聘了40名立法备审专家,在西北政法大学、安康学院建立了立法咨询基地。大力拓展民主渠道,在十个县(市、区)共组建了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四是注重立法实效,破解“落地难、执行弱”的问题。为避免法规出台后束之高阁,建立了“立法后评估 + 执法监督”双重机制,在法规实施后适时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法规;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法规要求,确保法规真正落地见效。

三、补强弱项,不断提高立法质效。十年来,我们已经制定出台20部法规,实现了生态文明、历史文化、城乡管理、基层治理四个领域立法权的全覆盖。立法工作从护一江清水到守一城烟火,从续千年文脉到塑现代治理,正在着力绘制“立市之基、民生之本、发展之源”新图景,引领和保障全市上下筑牢绿色屏障、守护文化根脉、谱写治理新篇。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市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民生保障需求更加多元、社会治理挑战更加复杂,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立法项目评估、法规草案起草和立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效。立法项目评估方面,要对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时性和法规中主要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法规实施的预期效果、社会影响等加强综合分析和评价,尤其要对立法的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全面掌握、准确把握,以便为科学立项提供依据、为高质量起草打好基础,从源头上保证立法质量。法规草案起草方面,需要起草人员真正搞清情况、找准问题,并能在条文中准确反映问题、回应问题。起草单位要防止一委托起草就一包了之、当甩手掌柜;要避免对自己“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一问三不知。立法队伍建设方面,要充实法律专业干部,推进立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要提高政治素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最新理论和立法工作相关政策学习培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提升专业能力,通过业务培训、考察学习、参与上级立法调研等方式,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调研分析能力。同时,要发挥立法专家库作用,为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弥补立法队伍在特定领域知识的不足。

做好立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需要坚定的政治担当,也需要科学的工作方法;既需要总结过往的成功经验,也需要勇于突破的创新精神。站在新起点,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认识明确方向,继往开来推动实践,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康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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