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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大家谈】在备案审查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发布时间:2025-09-22 18:00作者:许配铭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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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理念与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强调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将备案审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共同意志。

备案审查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打破传统工作模式,将民主的理念、程序和方法有机贯穿于备案审查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关键是要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至文件出台前的意见征集,中融于审查过程的公开与听证,后延至处理结果的反馈与问效,从而实现工作重心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使每一部规范性文件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为构建更加开放、包容、专业的备案审查新格局,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认为需从以下四方面深化探索与实践:

一、强化源头参与,筑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基础

在党组部署下,我们着力构建前置审查与基层联动双机制,探索监督由“事后纠错”向“源头防治”拓展。一是建立应申请前置审查机制。今年以来,应申请开展前置审查10件次,反馈修改意见44条,被吸收采纳43条,有效预防了制度性风险。我们同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过程监督,督促制定机关通过听证、论证、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征集民意,提升文件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执行力。二是创新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常态化参与文件起草与备案审查,探索社情民意通过立法联系点直通人大的同时也可以直通制定机关的机制,让每一项制度设计都饱含民情、汇聚民意、汲取民智。

二、拓宽参与渠道,激活多元主体监督活力

我们始终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作为激活民主监督的关键突破口。一是打造审查建议“一键直达”平台。在全省各地市率先建设并即将嵌入“数字人大”系统的线上平台,支持公民和组织在线便捷提交审查建议,实现民意“秒达”人大。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受理标准,有效保护公众参与热情。二是强化代表与专家作用。常态化邀请专家学者参与重大、专业、争议文件的论证工作,今年以来已组织各种形式专家论证10余次,显著提升审查工作的专业性与公信力。同时思考如何引导人大代表在日常履职中主动发现、提出审查建议,使备案审查工作也能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监督政府的重要渠道。

三、创新审查机制,提升民主协商质量效能

我们积极推动审查程序向更加公开、多元、协商的方向演进。一是引入公开听证论证机制。针对争议较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通过召开协审论证会等方式,邀请制定机关、人大代表、专家群众、利益相关人等多方主体面对面交流、背对背评议,有效化解分歧、统一认识。在今年3月审查机场净空保护通告和病媒生物防控办法时,对于文件中出现的职能责任不清、执行性不强、增加政府行政风险以及与上位规定不相符等问题,通过公开论证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既化解了矛盾误解,降低了行政风险,更筑牢了公共安全防线。二是构建全流程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建立建言采纳感谢制度,今年已寄发感谢信12封,充分认可他们建言献策的贡献,有效增强了参与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在实现审查建议零突破后,我们还将完善审查建议回复机制,确保件件有回应、过程有沟通。三是优化与制定机关的协商沟通。始终坚持法治原则与实事求是相结合,既坚决把住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底线,也注重从实际出发,积极寻求最具可行性、最符合民意和现实需要的处理路径。对于存在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我们严守法治红线,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对因现实情况复杂、改革探索需要,虽存在一定瑕疵但实质上符合群众期盼和地区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我们不简单“一否了之”,而是与制定机关深入沟通,全面研判,既避免“带病备案”,也体现支持改革、服务发展的担当作为,努力实现“刚性监督”与“积极作为”的有机统一。

四、注重整改实效,形成监督闭环管理体系

我们坚持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致力让每一件审查意见都落地有声。一是坚持依法刚性纠错。对未按时限整改的问题文件,坚决按程序提请常委会审议纠正,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民主尊严。例如,在督促机场净空保护通告配套文件出台过程中,原本要求7月底完成,政府书面申请延期至9月,我们坚持定期督办,并已经做好了提请主任会议的相关准备,最终推动市政府如期完成方案制定,展现了人大监督的韧性与权威。二是推行案例指导与共性提示。根据需要发布典型审查案例,详释审查依据与处理结果,向社会传递民主法治信号;建立审查提示机制,及时发布工作指引,从源头上提升文件质量。7月份已经针对报备不规范发布了一次工作提示,近期还将针对法律责任援引不当、漏报等共性问题制发提醒文件。三是建立“回头看”与长效督导机制。对已纠正文件重点核查问题是否真解决、执行是否真顺畅、配套是否真同步,对整改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再整改,持续压实制定机关责任,确保审查工作形成闭环、取得实效。

直面当前挑战,明确未来发展路径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仍面临公众参与覆盖面不够广、审查能力与任务量不匹配、跨部门协同有待加强等挑战。下一步,我们重点在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查机制、人大代表专项监督小组方面做一些探索,待审查建议处理机制正常运转后还可以探索建立审查建议公开答复制度,持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民主含量和专业效能。

各位领导,备案审查工作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和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让每一项制度设计都饱含民意、每一次审查监督都彰显民主,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安康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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