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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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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市区两级公产房腾退力度 强化社区服务阵地建设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大市区两级公产房腾退力度 强化社区服务阵地建设的建议
编号 9 领衔代表 刘晓霞 办理部门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刘晓霞 签发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6-22 类别 A
正文

区服务阵地是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是承载社区治理、便民服务、养老托育、文体活动、矛盾调解的必需场所,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硬性支撑。当前我市社区普遍存在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足、功能缺失、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此同时,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大量老旧公产房长期闲置、低效使用甚至空置浪费,盘活利用空间巨大。

一、现状与问题

一是社区阵地刚性缺口大,服务无法落地。多数社区尤其是中心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空间分散、设施简陋,无法满足综合服务、养老托育、未成年人活动、居民议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功能需求,直接制约服务质量和治理效能。

一是公产房统筹不够,闲置资源利用率低。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搬迁、整合后,大量老旧办公楼、临街用房、附属用房等公产房长期空置、无人管护、低效占用,未优先向基层倾斜,造成公共资源严重浪费。

三是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滞后,影响治理效能。服务场所不达标直接制约社区服务能力提升,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存在明显差距。

二、建议

一是全面摸底建档,锁定可利用老旧公产。由市政府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联合开展市区两级老旧公产房专项清查,对闲置、腾退、低效使用的公房逐一登记地址、面积、权属、现状、适合用途,建立可盘活公产房资源总台账,做到底数清、位置清、状况清、责任单位清。

二是刚性明确使用方向,优先划转社区。出台刚性政策,明确凡适合社区使用的临街、一层、集中、便民类老旧公产房,优先调剂用于社区服务阵地,对已出租但即将到期的老旧公产房,到期后不再续租,优先收回保障社区。

三是规范阵地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功能布局。按照社区规范化建设要求,配齐服务大厅、活动室、调解室、图书室、养老服务站等功能区域,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财函〔2026〕1号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号 建议的答复函

刘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区两级公产腾退力度 强化社区服务阵地建设的建议》(第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站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层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的高度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并积极协助配合落实。现就国有资产统筹盘活、下沉保障社区阵地建设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抓实资产清查确权,夯实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基础 

2024年9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和调剂使用等事务性工作职能职责由市财政局(市公产处)移交给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公产处)不再承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和调剂工作。职能调整后,市财政局公产处只负责市本级106家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调剂工作。职能移交后我们开展了市本级事业单位房产土地专项清查工作《关于开展市本级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安财资〔2024〕25号文件),通过全口径、全覆盖的房产土地专项清查,全面核查全市106家事业单位各类房产土地管理使用情况,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归属,促进权证登记,完善资产信息系统登记,整合盘活低效闲置房产;2025年,又开展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摸底工作《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摸底清查调研的通知》(安财资〔2025〕35号),对全市247家单位房屋出租情况摸底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市财政局公产处始终立足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牵头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腾退、低效运转老旧公产专项清查,通过专项清查、上门抽查,全面梳理办公用房、临街公房、闲置土地、存量危房等各类国有资产,逐宗核实权属登记、坐落位置、建筑面积、使用年限、闲置成因及适配用途,分类建立动态可盘活国有资产台账,明晰产权归属、厘清管理权责,有效解决公产底数不清、权属交叉、闲置沉淀、管理分散等问题。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常态化更新闲置资产信息,实现国有闲置资源底数清晰、动态可控、归口管理、统筹调度。

二、优化资产统筹配置,坚持民生导向优先调剂划转

市财政局公产处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调拨、划转管理规定,创新实行“一地一策、一资产一用途”精细化盘活管理模式,坚持公共资产公益属性、民生需求优先原则,健全跨部门、跨层级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机制。优先将适宜便民服务的临街一层、集中连片闲置公产,定向统筹划转用于社区党群服务、基层治理阵地建设,优先保障基层社区服务、养老托育公共服务需求。

近年来,先后将市本级3160.12㎡闲置房屋、761.08㎡闲置土地,划转至老城办培新社区、兴安社区、育才社区,用于社区办公扩容、便民蔬果市场、群众活动场地建设,切实以存量国资补齐基层阵地短板。

三、规范资产使用管控,精准赋能民生领域公益保障

从严规范划转后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坚持专产专用,严控资产用途变更,严防闲置浪费、违规处置。依托国有资产统筹调配,全域补齐民生公共服务短板。一是优化养老国资配置,2021—2025年先后划转650㎡保障性经营用房、887.84㎡闲置土地、3664.04㎡闲置房屋,专项用于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盘活低效危房资产,将3处危房闲置资产(建筑面积893.27㎡、土地面积761.08㎡)产权划拨教育领域,用于培新小学、红旗小学、鼓楼小学改扩建,扩充公办教育资源;三是统筹行业闲置国资,整合4处闲置资产(建筑面积2159.55㎡、土地面积800㎡)用于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四是同步盘活中心城区13624.07㎡房产、6908.24㎡土地,用于中心城区口袋公园、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拓宽及绿化提升,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公益效益。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压实国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完善市区两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调剂制度,常态化开展闲置公产腾退清理;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定期开展国资盘活调度督办;健全闲置资产循环利用、公益优先配置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沉淀国有资产向基层一线、民生领域倾斜,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与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以精细化国有资产管理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5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张宗军
安自然资函〔2026〕84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区两级公产腾退力度 强化社区服务阵地建设的建议》(第 9 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结合不动产登记职能,就公产确权登记、保障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同,全力支撑公产清查与权属核查

        我局与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清查与权属核验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对市本级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腾退闲置公房、临街房产及存量土地进行了权籍调查、权属核查和测绘落宗,为财政部门建立可盘活资产台账提供了登记数据和技术支持。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市本级106家事业单位的房产土地专项清查和247家单位的国有房屋出租摸底,逐宗核对了土地性质、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坐落界址与面积信息,建立了公产不动产登记台账,实现权属、位置、面积、用途的清晰明确,为市区两级公产的腾退、划转和盘活利用奠定了登记基础。

        二、提升登记服务效率,优先确保社区阵地确权办证

        我们秉持公益优先、民生导向的原则,开设绿色通道,对划转用于社区党群服务、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教育扩容、城市公共空间等公益用途的国有不动产,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登簿。针对老城办培新社区、兴安社区、育才社区等划转的3160.12平方米闲置房屋和761.08平方米闲置土地,以及用于养老、教育、医疗、口袋公园、公共停车场等公益项目的不动产,提供全程确权登记指导,简化材料、压缩时限,确保划转即确权、交付即办证,保障基层阵地产权清晰、使用规范、管理安全。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支持基层阵地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市区联动和部门协同。一是常态化更新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权籍信息,动态维护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为资产统筹盘活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二是持续优化便民利企登记服务,对基层社区服务阵地和公益类公产项目实行全程帮办、上门服务、限时办结;三是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优先保障用于基层治理、民生服务的国有资产确权办证;四是强化登记成果共享,与财政、机关事务等部门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沉淀资产高效利用,以规范确权登记助力基层服务阵地提质增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