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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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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修订《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建议
名称 关于尽快修订《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建议
编号 5 领衔代表 何飞 办理部门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何飞 签发日期 2026-02-27 发布日期 2026-07-03 类别 A
正文

近年来,随着群众出行习惯的改变,网约车成为市民出行打车的首选,但我市很多具备条件的车辆无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阅资料,《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24年到期失效,目前我市网约车管理面临制度真空,很多车辆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前期,我市实行“市本级+各县分别许可”的管理模式,以滴滴为代表的大平台公司,在安康中心城区仅设办事处,不承担车辆和人员审核责任,大量不合规车辆通过线上注册接入平台。各县更没有服务机构,导致网约车的管理出现混乱。乘客安全和相关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影响市民出行安全,乘客想投诉只能通过滴滴AAP线上渠道投诉。

建议:

为从制度源头解决这一顽疾,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应尽快启动《办法》修订工作,重点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统一准入标准,压实本地责任。明确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必须在本地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机构或分公司,并指定全权负责人,负责车辆和人员审核、管理等事宜,严禁向未取得本地许可的车辆和人员派单;二是科学调整准入门槛,释放合规运力。建议结合国家新修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参考周边地市经验,对原《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中车辆排量、轴距等已不适应当前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条款进行优化调整,为符合安全、环保标准但尚未办证的车辆打开合规通道。三是推动新老业态融合,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传统巡游出租车接入网约车平台,借助网约车的服务评价机制,倒逼巡游车提升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促进巡游车与网约车良性互动、融合发展。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签发人:尹正涛
安交函〔2026〕327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B类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安交函〔2026〕327号               签发人:尹正涛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何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建议》(第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效力问题的说明

您提出的“《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24年到期失效”的建议,经核实,2019年3月11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安政办发〔2019〕10号)。该文件标注的有效期为5年,已于2024年3月到期失效。目前我市网约车管理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2号)。

您提出的制度真空问题确实客观存在。我局已启动《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并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予以完善。

二、关于“统一准入标准,压实本地责任”的建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原《实施细则》规定,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并依法纳税;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并拥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和企业管理人员。

我局将在修订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以下要求:一是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必须在本地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机构或分公司,并指定全权负责人,负责车辆和人员审核、管理等事宜。二是严禁向未取得本地许可的车辆和人员派单,对违规派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三是压实平台对车辆和人员审核的主体责任,确保线上线下服务车辆和驾驶员一致。

三、关于“科学调整准入门槛,释放合规运力”的建议

原《实施细则》对车辆准入设置了排量1.6L及以上、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4年且累计行驶里程未满30万公里等条件。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部分条款确需调整优化。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

我局在修订工作中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参考周边地市网约车管理经验和车辆准入标准,对原《实施细则》中车辆排量、轴距、车龄等条件进行科学评估和优化调整。二是坚持安全底线,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营运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三是为符合安全、环保标准但尚未办证的车辆打开合规通道,有序释放合规运力。

四、关于“推动新老业态融合,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原《实施细则》已提出“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实现网约车与巡游出租汽车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我局将继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鼓励传统巡游出租车接入网约车平台,借助网约车的服务评价机制倒逼巡游车提升服务质量。二是促进巡游车与网约车良性互动、融合发展,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三是依托已上线的安康市网约车监管平台,加强行业服务质量测评和信用监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启动《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开展调研论证和意见征集,力争年内形成修订草案并按程序报审。

二是持续加大网约车行业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平台违规派单、不合规车辆和人员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是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在我市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依规设立本地服务机构,切实履行车辆和人员审核职责。

四是推动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我们将以办理本次建议为契机,加快推进网约车管理政策修订完善,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环境。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王爽        电话:199****828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