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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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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及资金予以倾斜支持的建议
名称 关于对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及资金予以倾斜支持的建议
编号 37 领衔代表 刘桂湘 办理部门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康市林业局 办理状态 已答复
签发人 刘桂湘 签发日期 2026-02-27 发布日期 2026-06-22 类别 A
正文

宁陕县全域都在秦岭腹地,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是关中、陕南区域面积最大的县(区),县域面积31.85%划入秦岭保护核心区,40.33%纳入秦岭国家公园规划范围,61.91%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同时也是国家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引汉济渭”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近年来,宁陕县始终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空气优良天数常年保持在360天以上,国、省、市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等荣誉称号。但作为限制开发区域,县域经济总量小、财政支撑能力弱,亟需省级层面给予项目与资金支持。

一是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资金缺口较大。宁陕县地域辽阔、山高坡陡,生态保护修复范围广、难度大。县域内部分区域仍面临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管护等刚性任务,尤其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后续修复工程,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但县级财政收入有限,仅能保障基本管护支出,难以支撑大规模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二是城乡生态环境设施建设滞后。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虽已实施“百日攻坚”“全域花谷”等系列行动,完成县城违建拆除、道路提升改造等工程,但部分偏远镇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设施覆盖率仍有待提高。同时,作为生态旅游重点县,随着游客接待量逐年增长,旅游配套环保设施压力加大,亟需升级改造污水管网、垃圾转运站等基础设施,提升生态承载能力。三是生态价值转化缺乏资金支撑。宁陕县正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交易、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双储林场建设等“两山”转化路径,已成功签订秦岭区域首笔林业碳汇交易合同,但相关生态产业培育、转化平台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亟需资金支持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此外,县域内中药材、食用菌等生态农林产业发展仍需环保技术升级与绿色认证资金,以实现产业生态化转型。

建议:

请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市级部门提请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充分考虑宁陕县的战略定位与现实困难,给予支持。一是在项目申报上予以倾斜。将宁陕县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持县名录,在谋划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绿色低碳发展等各类项目时,给予优先立项支持。重点支持宁陕县开展水源涵养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育、水土流失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纳入省级项目库,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在资金分配上予以重点保障。建议将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等市级可支配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时向宁陕县倾斜,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针对宁陕县生态保护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在资金分配时给予差异化支持,重点保障秦岭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环保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资金需求,缓解县级财政压力。三是在政策指导与协调上提供支持。请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提请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加强对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宁陕县精准对接国家和省级政策导向,科学谋划储备项目。协调相关部门为宁陕县生态项目申报、资金争取提供专业支持,指导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碳汇交易等创新工作,助力宁陕县打造秦岭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样板。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林业局

签发人:杨凯
安林函〔2026〕55号
安康市林业局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桂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及资金予以倾斜支持的建议》(第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陕县地处秦巴腹地,生态区位极其重要、生态资源禀赋得天独厚,全县森林覆盖率达96.24%,是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更是秦岭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至关重要。近年来,全市将宁陕县作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持续在项目谋划储备、专项资金申报、林业改革创新、产业培育赋能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全力推动林业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有力助推宁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据统计,2025年共累计争取下达宁陕县中省林业专项项目资金达7500余万元,为县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针对您提出的在项目申报和资金保障方面给予支持的建议,市林业局将立足行业职责,紧扣宁陕县秦岭生态保护任务和全省林改先行区建设实际,将宁陕县作为市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核心区域,在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编制、中省林业资金申报等工作中,予以优先研判、优先审核、优先入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库,持续优化申报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效。同时,切实履行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业务督导职责,全程跟踪项目落地实施、资金规范使用,全力协助宁陕县争取更多中省政策资金支持,助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做大做强林业特色产业,夯实县域林业高质量发展根基。针对您提出的强化政策指导与工作协调的建议,市林业局将充分发挥行业统筹、政策对接、业务指导职能,精准对标中省林业生态保护、林改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政策导向,结合宁陕县林业资源富集、生态基础优良、改革空间广阔的县域实际,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项目谋划、技术帮扶等精准指导服务。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森林资源提质增效、林下经济培育等重点领域和新兴赛道,主动对接中省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专项试点、政策赋能、资金扶持,指导宁陕县规范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备案、交易全流程工作,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完整链条。同时,依托全市林业改革创新工作体系,系统总结提炼宁陕林改、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典型经验,培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改革发展模式,全力支持宁陕打造秦岭生态保护与绿色转型发展示范样板。

 

                              安康市林业局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保长虎  电话:3*****2)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赵建强 程海林
安环函〔2026〕62号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桂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及资金予以倾斜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结合生态环境、住建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宁陕县地处秦岭腹地,在全市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对宁陕县项目和资金支持”相关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这也是一直我们工作中关注的重点。

  • 持续组织申报治理项目

(一)精准对接政策,积极争取生态环保项目。近年来,我局认真指导宁陕生态环境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吃透中省项目申报政策精神,积极申报治理项目,推进一批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顺利进入中省项目储备库。2025年,支持宁陕县成功申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子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宁陕县段、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2个项目估算总投资超8000万元)。2026年申报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1个:宁陕县城关镇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422.51万元,待省级审核反馈意见。

(二)做实城市体检,系统谋划生态环保项目。近年来,市住建局坚持“无体检不更新”原则,指导宁陕县完成2025年城市体检成果编制,通过梳理各项指标排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政策建议,谋划生态环保类项目10个,总投资8.25亿元。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与《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了《宁陕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并通过省级评审,为县区争取“两重”项目打下了坚实基础。项目的谋划实施将大大解决管网漏损问题,提升县城排水防涝能力,也为后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落地提供了规划支撑。

二、持续落实专项资金支持

(一)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一是2023年以来下达宁陕县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共10133万元,支持实施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类工程项目6个。其中宁陕县旬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等5个项目已完工投用,有效解决了宁陕县城关镇东河片区、旬阳坝村、朱家嘴村、旱坝村等12个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有效改善了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和长安河流域、旬河流域水环境;2025年度下达宁陕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正在加快实施,该项目将对宁陕县11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地风险防范,保障全县水源水质安全。二是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宁陕县子项目(子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宁陕县段、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超8000万元),正在有序启动建设,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健全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子午河、池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三是2023以来,推荐宁陕县申请县城建设城镇化专项资金2450万元,为宁陕县补齐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进一步完善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

(二)积极争取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已初步建立纵向生态补偿制度,2023年至2025年下达宁陕县生态保护纵向补偿基础性补偿资金共1010万元,由宁陕县县级统筹安排,自主用于县域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厂(站)运维、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是保障县级环保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充分激发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2025年,我局指导和支持宁陕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按照当前《陕西省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将每年按照500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偿。我局将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汇报,争取资金早日下达2026年生态保护纵向补偿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生态环保与城乡建设职责,主动加强与中省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统筹生态环境、住建领域政策资源,为宁陕县争取更多专项资金与配套政策支持;同时督促指导宁陕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部门对照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指标任务,协同推进县域生态环境监管、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镇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夯实生态保护与城乡建设基础,推动县域生态保护和城乡环境品质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张  奎  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139****2289)

(联系人:吴梦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53****8822)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赵建强 程海林
安环函〔2026〕62 号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联合发文)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37号建议的复函

 

刘桂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及资金予以倾斜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结合生态环境、住建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宁陕县地处秦岭腹地,在全市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对宁陕县项目和 资金支持”相关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这也是一直我们工作中关注的重点。

      一、持续组织申报治理项目

   (一)精准对接政策,积极争取生态环保项目。近年来, 我局认真指导宁陕生态环境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吃透中省项目申报政策精神,积极申报治理项目,推进一批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顺利进入中省项目储备库。2025年,支持宁陕县成功申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子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宁陕县段、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2个项目估算总投资超 8000万元)。2026年申报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1个:宁陕县城关镇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422.51万元,待省级审核反馈意见。

    (二)做实城市体检,系统谋划生态环保项目。近年来,市住建局坚持“无体检不更新”原则,指导宁陕县完成2025年城市体检成果编制,通过梳理各项指标排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政策建议,谋划生态环保类项目10个, 总投资 8.25亿元。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与《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了《宁陕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 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 年)》并通过省级评审,为县区争取“两重”项目打下了坚实基础。项目的谋划实施将大大解决管网漏损问题,提升县城排水防涝能力,也为后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落地提供了规划支撑。

       二、持续落实专项资金支持

    (一)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一是2023年以来下达宁陕县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共10133万元,支持实施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类工程项目6个。其中宁陕县旬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等5个项目已完工投用,有效解决了宁陕县城关镇东河片区、旬阳坝村、朱家嘴村、旱坝村等12个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有效改善了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和长安河流域、旬河流域水环境;2025年度下达宁陕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正在加快实施,该项目将对宁 陕县11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地风险防范,保障全县水源水质安全。二是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宁陕县子项目(子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宁陕县段、宁陕县池河 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超8000万元),正在有序启动建设,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健全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加强子午河、池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三是2023以来,推荐宁陕县申请县城建设城镇化专项资金2450万元,为宁陕县补齐县城 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进一步完善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

   (二)积极争取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已初步建立纵向生态补偿制度,2023年至2025年下达宁陕县生态保护纵向补偿基础 性补偿资金共1010万元,由宁陕县县级统筹安排,自主用于县域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厂(站)运维、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生 态环境保护领域,是保障县级环保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资金来 源,充分激发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2025年,我局指导和支持宁陕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按照当前《陕西省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将每年按照500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偿。我局将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汇报,争取资金早日下达2026年生态保护纵向补偿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生态环保与城乡建设职责,主动加强与中省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统筹生态环境、住建领域政策资源,为宁陕县争取更多专项资金与配套政策支持;同时督促指导宁陕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部门对照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指标任务,协同推进县域生态环境监管、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城镇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夯实生态保护与城乡建设基础, 推动县域生态保护和城乡环境品质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张  奎           电话:139****2289)

                          吴梦妮           电话:153****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