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时间:2026-09-28 18:00作者:王晓辉来源:民声报 |
和美乡村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目标,也是满足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必要举措,事关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局。9月23日,《安康市和美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从总则、环境提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安康市和美乡村建设促进工作进行了规范。
条例规定,编制村庄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传承和防灾减灾等要素,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管控边界,保护村庄的自然历史风貌和传统建筑,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点和时代特征。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开展村庄设计。开展村庄设计时,应当坚持随形就势、就地取材、彰显文化、回归自然理念,依托地域特色,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利用自然、历史文化等资源,保持村庄自然历史风貌。和美乡村建设应当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发展蚕桑、茶叶、魔芋、生态渔业、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和产业集群。可以通过技术指导、财政补助等措施,支持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发展,加强本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推广,提升农业全品类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