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2 10:09作者:王庆存 骆靓来源: |
为了认真做好《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11月14至16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汉滨区和高新区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先后在汉滨区金川、枣园、张沟社区和陈家沟村及高新区居尚社区、联合村召开座谈会,与辖区内的公安、安监、城市管理等单位的同志及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围绕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划分、时间限制、执法管理和传统习俗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认真听取和收集了基层代表对《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的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悉,制定《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是安康市人大及常委会在修改后《立法法》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后,围绕安康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和安康地域特点,顺应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在立法权限范围内,通过广泛征集立法建议和意见后确定的一项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