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2 11:09作者:宋仁军来源: |
“我认为目前财政扶持民营经济不够规范,操作上随意性大,建议政府尽快出台《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扶持民营经济的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扶持作用,不能“重放轻管”或“只放不管……”
“财政扶持不能“撒胡椒面”,搞“一刀切”,应视情况而定,对那些投资规模大、带动效益好、税收贡献多的企业就要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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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日在岚皋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与会委员和代表在分组审议该县人民政府《关于岚皋县2015—2016年民营企业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和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时的发言情景。
近年来,岚皋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抢抓机遇,争取了大量的扶持项目和资金,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给予了很大扶持,有力地促进了该县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科技水平日益提高、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加强,对带动产业、吸纳就业、增加税收、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扶持项目统筹不够、扶持资金管理不严、扶持项目发挥效益不理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调研组,先后深入金岚木业、明富魔芋、盛源农业公司等相关企业和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该县财政扶持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由此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
与会委员和代表在专题听取和审议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两个报告后,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建立规范的财政扶持办法,逐步改变过去重复扶持,多头扶持,随意扶持的无序扶持局面。二是加强财政扶持形成资产的登记建账,确保底子情、情况明。三是对扶持的企业账务要健全,做到专款专用,用后要进行审计,违规要处理,不用要收回,逐步解决重放轻管问题,切实发挥财政扶持效益。四是县财政、经贸等部门及企业所在镇应尽快制定并严格执行民营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绩效检查评价考核办法,确保财政扶持的每一分钱都用在点子上、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