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5 15:42作者:周 珊来源:宁陕县人大 |
为进一步激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11月30日,宁陕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陕县人大代表履职激励、约束、退出办法》,为今后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了“硬杠子”。
该《办法》对代表履职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能够积极履职的优秀代表,常委会予以表彰激励措施。同时,对不自觉或者不正确履职的代表,《办法》规定了“告诫谈话、暂停代表职务、劝辞代表职务、终止代表资格、罢免代表职务”五种方式予以处理。
该《办法》的出台,是本届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的有益探索,也是适应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履职的现实需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的激励约束退出机制,就是使代表履职既有动力又有压力,使代表的履职行为受到约束和规范,保证代表自觉在人民的监督之下履职尽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