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2 09:09作者:AkrdadmiN来源: |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10月11日)
安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规定精神,依法履行减刑、假释审判职能,为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方面,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罪犯改造、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法院在审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财产刑执行不到位、协同办案合力不够等问题,制约了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会议对做好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相关文件规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审理工作“入口关”、法律文书内容关,强化对假释罪犯身份信息是否明确、派驻检察机构的检察意见是否完备、减刑间隔期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材料的实质审查。严格“五个一律”要求,推动审理及公示各环节客观公正透明,规范流程、统一标准,严格公示公告的范围、对象和方式,积极探索保障受害者及其亲属、受害单位知情权的有效途径。
(二)切实解决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难题。法院要不断加强与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相关工作沟通机制,不断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切实保障财产刑的有效执行。
(三)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机制。要完善减刑、假释考核评价审理机制。在裁定时,既要把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累积的积分作为重要参考,还要充分考虑罪犯在监狱主观改造的情况。健全法律宣传机制,进一步加强减刑、假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扩大社会知晓率。不断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机制和常态化检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办案和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