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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康市天然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立法工作交办会
发布时间:2017-10-23 16:02作者:邹淼 骆靓来源:安康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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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康市天然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立法工作交办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邹俊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市政府办(法制办)、市农业局、市富硒研发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机构负责同志介绍按照《安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安排,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审议《安康市天然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本次交办会主要是对条例的起草及前期的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明确职责要求和时间节点,就起草任务进行交办和对接 

邹俊杰在立法工作交办会上强调富硒资源产业是安康最大特色产业,同时也是造福安康百姓,造福千秋万代的可持续发展产业,对富硒资源保护开展立法意义重大。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参与起草的部门和同志务必站在发展的高度,法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法规起草工作。二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准确把握“不抵触、能管用、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原则,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三是要落实责任,相关单位要克服经验不足、时间紧迫的困难,及时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分管领导,抽调精兵强将,高质量按时提交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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