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2 08:54作者:陈 东来源:镇坪县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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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6日,镇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土世昌所做的《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这是《环境保护法》自修改以来,镇坪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也是政府落实法定职责的具体表现。按照法定要求,县政府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县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效点赞。一是2016年度环境状况优良。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控制、噪声、核与辐射和环境安全均到达或超过指标标准。2016年度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冬防期间无重度污染天数。空气质量排名全市第一。二是环境保护目标超额完成。2016年度安康市政府下达我县环境保护目标分别是生态建设、水环境保护、空气质量保护、污染减排和生活污染治理目标任务共计5项均超额完成。完成4个市级生态村创建,超目标任务1个。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7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面完成。南江河界牌沟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100%。三是生态环境持续向好。2016年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辖区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市对县考核中获得加分,为县域经济争先进位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加大。对38家问题企业,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全县16个应纳入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的水电站,有7个水电站生态基流实施了生态流量在线监控;共计开展南江河水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24次;全年受理12369环保投诉46件,群众信访回复率、结案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以上。县纪委监察局立案2起,实施双重处分(党内警告、行政警告)1人,行政警告科级干部1人,诫勉谈话科级干部1人,提醒谈话科级干部1人,诫勉谈话普通干部1人、村干部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