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出台乡镇人大工作考核评价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7-03-15 18:05作者:杨敏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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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镇坪县镇人大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该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各镇人大主席团,评价内容共15大项,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法律法规执行、贯彻上级和本级人大决议决定、主席团年度清单式工作要点完成、开展视察检查评议工作、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及活动、阵地建设、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履行、经费保障、工作创新等方面。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重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年中和年终两次绩效评价相结合,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年度评价总得分。考核评价工作具体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评价结果纳入县对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赋2分权重,按得分高低排序,对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监督。
该县出台乡镇人大工作考核评价新机制,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镇人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效破解乡镇人大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好乡镇人大应有的职能作用,实现创先争优、追赶超越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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