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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平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即将提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包括宪法、组织法、监督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以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任前法律考试,旨在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政勤政,增强拟任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真正做到监督从任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