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城区居民道德行为要注意了!”3月29日下午4:30分,城关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旬阳县城区新民风建设“十不准”》。本次大会在完成各项既定常规议程的同时,与会代表对“十不准”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形成了决议。这份民风规范的出台,是移风易俗活动的往纵深开展的具体展现,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是对民风道德的具体要求。这份规范特点鲜明,定位准确,是能真正解决目前社会道德阴暗面的一剂“良药”。
特点一:通俗
这份民风规范大量运用了旬阳“俚语”来进行表述,“二杆子”、“二流子”等群众的家常话、口边语的出现,通俗易懂,朗朗上口。能让群众感到亲切,感到就是在说自己人,说身边事,更容易接受。
特点二:广泛
参与人员类别广泛。在该行为规范正式形成前,城关镇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与镇村干部谈、与各级代表谈、与乡贤高人谈、与退休老师谈、与文化专家谈、与领导干部谈,广纳贤言,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一份层次分明、质量较高的行为规范。
涵盖内容广泛。这份民风规范小到文明用语,大到做人做事,共涵盖十个方面,所有道德范畴的内容都涵盖进去,让法治与德治充分融合。
特点三:具体
“十不准、十倡导”内容非常具体,从拾捡烟头到喷漆扯衣,规范的都是身边的具体行为。从小事说起,从具体事说起,不说空话,不谈空事。
特点四:得力
惩罚措施得力。这份规范敢用“手段”,敢于“亮剑”,敢于“打脸”,运用电视台、今日旬阳、广场显示屏、善行义举榜等媒体曝光负面典型,让其受千夫所指。如能锁定证据,可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设立举报电话,评选最差市民,让失德失义之人曝于阳光之下,无处藏身,形成社会齐动员的监督氛围。
这份规范的出台能真正解决目前群众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更能为净化社会风气,构建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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