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8 08:59作者:刘效廉来源:紫阳县人大 |
为增强宪法意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日前,紫阳县结合县情实际,制订了《紫阳县人民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正式施行。
《方案》对实施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组织形式、宣誓程序、宣誓誓词等组织实施过程作了详细规定。
与此同时,该县提出明确要求。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微。主持人、领誓人、宣誓人统一着正装。宣誓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宣誓仪式。宣誓人所在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邀请县纪委派员参加并见证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