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人大宣传工作考核激励办法(试行)》,采取厉害招数,助推人大宣传追赶超越。
明确考核激励对象及目标任务。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各镇人大为考核对象,县镇人大系统干部职工、宣传该县人大工作和代表风采的县内新闻单位记者及其他单位干部职工、人大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激励对象。凡是在县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和采用的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代表风采、人大自身建设及调研理论成果、工作创新等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稿件,均给予稿酬激励。宣传目标任务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每年下达。
加强稿酬激励。发表的新闻稿件(含图片、视频新闻)从国家级到县级(县级仅限电视新闻),分别给予800元至30元的稿酬激励,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经验材料等稿酬激励标准更高,在同级网站发表的稿件,减半执行。
严格考核兑现。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和调研任务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室及有功人员,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委室和个人,不得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和调研任务的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会对镇人大考核中予以加分,按照中、省、市、县媒体等级每多完成1篇分别加0.5分、0.3分、0.2分、0.1分。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少一篇扣0.5分,宣传工作分值扣完为止。
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每年从宣传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或稿件产生广泛影响的单位和通讯员中评选人大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若干个,优秀通讯员若干名,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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