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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县级领导干部代表带头回原选区接待选民
发布时间:2017-09-14 17:35作者:许 涛  曹 芹来源:白河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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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人大换届以来,为了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县级领导干部代表带头回原选区接待选民,持续深入推进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的开展。明确要求县级领导干部代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要回原选区接待选民。县级领导干部代表回原选区接待选民,能够更加有效协调政府部门,更快地解决选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选区群众办实事,赢得选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也给基层县人大代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按照《白河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暂行办法》的规定,县人大代表每月15日要回原选区接待选民,面对面与选民沟通,搜集整理选民的意见建议,积极为选民办实事。今年以来,县人大及时考察各镇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的村新建接待选民工作室,及时调整已不能发挥作用的接待选民工作室,对新建立的接待室从制度建设、办公设备的购置上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目前,在有县级领导干部代表的选区已新建接待选民工作室5个,调整已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接待选民工作室3个。全县已累计设立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室25个。自开展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以来,已累计接待选民1.7万余人,解决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2300多件,此项工作得到持续深入推进,受到代表和选民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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