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2 21:11作者:彭进军 陈娟来源: |
该办法考核直指代表履职,促代表勤作为。重点考核代表出席党代会和人代会情况,代表在大会期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发言情况、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学习、培训、视察、执法检查及专项调研情况,代表联系党员(选民)、为民办实事情况等。
该办法考核对象兼顾党代表,只奖励不属财政供养人员。考核面向全镇141名党代表、132名人大代表,实行百分制,依据代表参会、提出议案建议、深入群众为民办事、在全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创建和谐城关中是否发挥作用等情况,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格次。对代表履职考核不称职的,按照《党章》、《汉阴县人大代表履职、约束、退出办法》及相关党的规定程序退出;建立代表履职情况档案,作为“创先争优”和能否连选连任的依据。对考核获得优秀、称职格次的不属财政供养的代表按月发放180元、150元的履职报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