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3 21:29作者:喻明润 陈 东来源: |
以目标考核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镇坪县出台《镇人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各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积极性,2017年3月,镇坪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年度工作百分制量化标准考核的方式和方法,坚持联系沟通、规范指导,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让乡镇人大工作真正“活”起来。
趁热打铁 催生办法
过去的一年,是镇坪每个人大人充满自豪和骄傲的一年。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提出的15条指导意见,获得上级的认可,分别被中、省、市人大转载。如何抓好《意见》的落实,成为十八届人大班子工作重点。在不断思索中,新年伊始,镇坪县人大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及中共镇坪县委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规范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镇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制订出台《镇人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镇人大工作实行考核评价,将有力地促进基层人大工作。
量化考评 夯实责任
该考评办法分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评价办法、组织实施、结果运用五个部分。内容分解为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组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大会期间主席团重点工作;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履行;镇人大年度工作要点贯彻执行;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调研;代表工作及联系原选区选民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工作;宣传及学习培训工作;阵地建设;创新工作等11类37项。考评实行年中和年底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依照量化内容和评分标准,实行计分制,进行全面衡量打分。考核评价得分分别按40%和60%比例折算计入年度考核评价总分。各镇人大在日常工作实践中的好做法、好机制、好措施,有促于工作的推进,有利于人大制度的落实,有益于代表作用的发挥等,则由考核评价组提出,予以加分。
与时俱进 争先创优
为激发基层人大工作活力,激活基础人大工作者热情,该考核评价办法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机制,以此促使基层人大与时俱进,争先创优。年度考核评价按得分高低排序,对考核评价得分前2名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一是考核评价结果报送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将考核评价结果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监督。二是组织外出学习培训。镇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或培训;物质保障方面予以倾斜,如配备办公设施、器材、用品等。三是通报奖励。县人大常委会在下一年人民代表大会上行文表彰,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