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5 10:36作者:来源: |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成为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6年10月,安康中心城区有80多个居民小区,住户超过10万户,其中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住户6万多户。2016年以来,反映居民小区停车收费、供水供电、垃圾清运、公共区域被侵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等物业管理方面的到市集体访达31件次,业主与物业公司因物业管理发生冲突和纠纷也屡有发生,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特别是2016年12月,市人大一位退休干部通过“市长信箱”指出市政府下发的《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偏袒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并将此封信件在互联网贴吧上晒出,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市政府将指导帮助居民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纳入市对县区、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2.国土资源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小区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进行严格审查,严把抵押登记关,防止因土地抵押导致不动产登记无法办理,侵害广大业主权利。
3.住建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完整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移交房屋建设相关资料。
4.住建部门要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尽快改变目前房地产企业直接对其开发的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的模式,指导帮助小区业主委员会自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市四届人大代表:马霞 宁陕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