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5 11:21作者:刘少江 祝振辉来源:岚皋县人大 |
1月5日上午,在陕西省岚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世珍全票当选为岚皋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同日,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县监察委员会2名副主任和4名委员。这是该县人大首次选举产生的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去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根据中央、省、市委相关工作要求,该县县委、县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以时不我待、勇于担当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迅速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提出时间要求,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5日下午,该县纪委主持召开了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并组织对县监察委员会进行了挂牌。通过这些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标志着该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成立大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益众同志强调,依法成立岚皋县监察委员会,是县委依据中省市各级党委的决定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县推进反腐败斗争法治化的重大探索,是我县深入推进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中的一件大事。一要强化宪法意识,积极适应改革要求,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把“心中有法”作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运用法治方式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模范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二要依法履行职责,全县正处于全力脱贫攻坚,奋力追赶超越的关键阶段,县监察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必须要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找准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县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要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敢于担当。三要狠抓自身建设,积极主动适应对接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新要求,按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新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强化对相关表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掌握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丰富内涵,充实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技能。要善于将维护党纪党规与执行宪法和法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