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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03-01 17:03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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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31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葛迪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持续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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