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3 10:15作者:余永军 丁仕香来源:宁陕县人大 |
近年来,宁陕县人大乘着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春风,以审判监督为突破口、采取“四新”战略实行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制度,实现监督模式的转型优化,催生司法监督发新芽。一是制度创新开辟新天地。为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作用,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使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宁陕人大规定组织代表参加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秉承了“人大代表临案庭审”遵循依法监督、依法回避、不干预裁判、严格考核的四项原则。结合实际对参加庭审的人大代表规定了三条刚性指标。这些工作要求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式,又实现监督模式的转型优化、开辟了县级人大实施司法监督新天地。二是阳光司法搭建新平台。宁陕县人大实行代表临案庭审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在更好地落实“执法为民”方面所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公审案件过程,暨能对法院开展司法活动的过程进行监督,避免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又能督促县法院坚持不懈的打造过硬队伍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从而不断增加县法院审判工作的公信力、透明度,为实现公正司法、打造“阳光司法”搭建新平台。三是普法宣传找准新载体。宁陕县人大通过组织代表参加临案庭审活动,实现人大对司法机关的实质监督,让来自不同领域的人大代表,亲身感受法院庭审的规范性及法律的严肃性,并将公正的裁判结果向社会群众进行更广泛的传播、增强全民尊法守法观念,为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找准了普法宣传新载体。四是代表履职探索新途径。人大代表亲身经历一场庭审,对于代表来说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也做了一次‘法官’。直观生动的庭审过程既容易调动人大代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增强了代表替老百姓监督司法公正的责任感,也为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探索了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