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5 17:33作者:王传华来源:白河县人大 |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监督、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了解民声、反映民意、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和桥梁纽带。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建议分类;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质效,使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逐年上升。
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建议质量
代表建议本身的质量决定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过去存在部分代表提建议站位不高,甚至存在提建议解决本人、本单位或者是亲戚朋友个人事宜的现象,不具有代表性和人民性。为解决代表建议质量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尝试和探索。
强化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自2014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举办“县镇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学者重点就宪法、代表法、监督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代表的审议权、议案权、建议权及脱贫攻坚、新民风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强调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询问”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分析代表写建议选准题、早调查、早动手、早准备的益处。通过培训增强了代表的职责使命、制度自信,准确把握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履行代表职务时做到不失职、不缺位、不越位,切实为人民行好权、履好职、提出好建议,不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强化审核,把好建议“入口关”。在每年的人代会召开前,各镇人大都会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其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代表回原选区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求选民的意见建议,为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代表建议奠定坚实的基础。人代会期间,各代表团都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组成的代表建议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团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归类、补充完善、分析甄别,把好代表建议的“入口关”,力争让每条建议都能做到有的放矢、都能得到有效办理。
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建议分类
近年来,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类和社会事业发展类的代表建议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县级财力有限,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反映问题涉及群众的数量、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划分类别、分年度办理,便于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科学分类,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可行性。县人大改进代表建议类别划分方式,将过去由责任部门自行划分,改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和责任部门共同划分,将代表建议分为四类: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一部分涉及面广、带有全局性、代表反映强烈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领衔督办,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抓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承办部门及责任人,要求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理完结。A类建议,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相关承办单位应当在年度内办理完结,同时规定确定为A类建议的数量应达到承办单位年度内承办建议总数的50%以上。B类建议,应当解决而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有困难的,承办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寻求解决,当年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列入下一年度解决。C类建议,属于上级有关机关或组织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机关或组织反映,并向代表说明情况;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向代表说明情况,作出解释。
郑重交办,夯实代表建议办理责任。一年一度的代表建议交办会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到会,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县政府领导分别就端正办理态度、强化办理举措、改进办理方式、加大办理力度、强化督察督办、提升办理效果等方面给承办单位“念紧箍咒”,夯实办理责任,确保办结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向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质效
督察督办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的有效措施,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扭住这个“牛鼻子”,让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定期督办,增强承办单位的紧迫感。过去,由承办部门向代表征求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部分单位平时不认真、办理不及时,年底征求意见时想方设法给代表做工作,让代表“满意”,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总体质量。针对存在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改革征求意见方式,安排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滞后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预警提示函》和《督查通报》催办,对代表反馈办理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查明原因重新办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跟进办理确保落实到位。每年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专门视察组对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情况进行视察,分类抽查代表满意度,代表建议办理的好不好、满意不满意代表说了算,对代表建议办理实行台账管理,今年办不好来年接着办,代表不满意台账不销号。
纳入考核,办实代表建议有了“双保险”。 白河县人大印发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章可循。县人大常委会每年还组织代表在人代会上对“一府两院”及中省驻县单位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是测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代表满意的单位和部门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县考评办将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由县人大办提供。通过满意度测评、目标责任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每一件代表建议都落地有声。据统计,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110件A类建议进行了检查督办,A类建议占办理总数的52.6%,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对34件B类建议进行了跟踪问效,满意率为94.1%;对65件C类建议进行了走访了解,满意率为83.1%;续办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B类建议59件,满意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