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当前位置:安康人大 > 自身建设 > 机关建设 > 正文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20 17:04作者: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来源:安康市人大
分享到:

一、主要职责

市人大机关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承担着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的服务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二)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服务保障;

(三)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围绕健全“一府两院一委”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发挥监督职能,做好服务保障;

(四)坚持和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好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

(五)加强人大常委会与在安全国人大代表、在安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承办人大代表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六)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人事任免事项等具体工作;

(七)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组织服务工作,为人大代表视察、考察、调研及其重要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九)受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和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

(十)做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各项活动的组织,协助有关方面回应社会关切;

(十一)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

(十二)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

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切实践行“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工作理念,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立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主导开展立法。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咨询、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的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审议《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安康市天然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草案)》两部法规草案。

(二)监督工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促进“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加快建设西部生态经济强市”,加强计划、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基础教育、生态旅游三件大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正确实施。

(三)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听取和审议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相应作出决议或决定。

(四)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和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规范行使任免权。依法做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继续着力推进干部任后监督常态化,对5名市“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不断增强其“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五)代表工作。深入开展“两个联系”活动,不断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处理反馈机制。精心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县区之间异地交叉集中视察,提升代表视察的质量和效果。继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探索创新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制定《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

(六)宣传和调研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办好安康人大网和安康人大微信公众号,讲好安康人大故事。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对农村“三变”改革、群众看病就医、矿产开采中的环境保护、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县镇人大工作制度和实践创新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七)联系指导工作。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的指导意见》,以支持督促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八)自身建设工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切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做好脱贫攻坚联县联镇联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人大机关属于一个独立部门预算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

市人大机关系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43名,事业编制23名,人员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常委会2个办事机构、7个工作委员会及机关事务管理处构成。2018年实有113人,其中:在职59人;退休39人,聘用人员15人(其中司机5人、水电工1人、打字员1人、通讯员2人、事务管理员1人、机关食堂4人、花工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人大机关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404265.4元,其中流动资产2407861.4元、固定资产18996404元。其中公务用车6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大型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的绩效目标是按时完成2018年度市人大机关各项重点及职能工作任务,部门中心工作任务中的年度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双创”、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周边绿化和现代茶园建设等相关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理等工作任务。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1332.7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1332.70万元,其中基本收入902.70万元,专项收入43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70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收入增加162.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2018年预算支出1332.7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332.70万元。从支出功能看,基本支出902.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1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30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支出增加162.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拨款收入1332.70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收入增加162.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2018年部门拨款支出1332.70万元。从支出功能看,从支出功能看,基本支出902.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1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30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支出增加162.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三)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70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收入增加162.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3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70万元。项目支出430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支出增加162.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3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8.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4.1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30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支出1170.43万元增加162.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1)“人大事务”经费支出1189.7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95.65万元,公用经费164.1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30万元。较2017年1016.31万元增加173.45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9.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2017年预算支出96.33万元减少6.99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53.6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2017年预算支出57.79万元减少4.19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3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8.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4.1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3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支出642.47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2017年601.48万元增加40.99万元,原因为人员减少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经费减少43.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共增加31.28万元,2017年住房公积金53.60万元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下统计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支出594.1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64.1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30万元,较2017年488.70万元增加105.4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立法专项支出50万元,预算审查专项支出20万元,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奖补专项支出3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和取暖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支出96.12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较2017年80.25万元增加15.87万元。

(4)2018年未安排大型采购,无“资本性支出”预算。

(四)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0万元,较2017年45万元减少5万元,其原因是车辆减少。

2.2018年会议费支出预算为171万元,较2017年预算155万元增加1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专项业务项目增加。

3.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20万元,较2017年30万元减少10万元,其原因是2017年度代表换届培训次数多,今年培训安排比2017年减少。

(七)机关经费运行安排情况。

2018年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164.11万元,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60.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未安排采购预算。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

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430万元,其中: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120万元,用于召开安康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发生的各项会议费用,保障会议顺利召开;例会、代表视察、代表活动经费210万元,用于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常委会会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培训、代表活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确保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市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的顺利进行。立法经费50万元,用于制定全市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出台《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审议《安康市天然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开展法律宣传,建设立法联系点,以及立法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等。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创建奖补经费30万元,用于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县创建一全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预算审查经费20万元,用于对财政预算情况,财政预算草案、调整预算草案、审计报告等进行审查。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草案等。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审查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调整预算草案、2017年决算等。召开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支付专家劳务费等。组织开展旅游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债务管理等视察、调研。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