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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人大首次对环保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发布时间:2018-03-22 10:43作者:宋仁军来源:岚皋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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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岚皋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该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首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与会委员认为,过去一年,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圆满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持续呈现向好态势。2017年,经国家综合考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位列全省第五、全市第一。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与会委员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环境污染最突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查处和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坚持源头治理,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积极推动早日形成健康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要坚持能力建设,科学编制环保规划,强化规划执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保执法监管队伍,着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四要坚持社会共治,提升全民环境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多元共治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按照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为此,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后每年第一次常委会议将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这方面的工作报告,并作为每年例行开展的一项常态监督工作。此举既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环保法》的制度规定,也是有效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对督促政府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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