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3 08:35作者:邹 涛来源:石泉县人大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从减少会议、文件、陪同三方面入手,明纪律、定规矩、严执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减少会议活动。除法律规定必须召开和中省市要求召开的会议以外,原则上不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重实效、轻形式,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汇报座谈会,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点、一个镇村或一个部门进行调研。
减少文件简报。对外行文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短、实、新”,简明管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每一事项只对外行文一次;严控会议文件、材料的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类会议一律不办简报。
减少陪同接待。上级来石检查、视察、调研活动的人员陪同根据要求确定,相关委室对口接待;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项活动等,每次活动只安排1名“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来人接待需提供公函,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陪餐人数执行,一律不上烟酒;机关同志到镇、村的一切公务活动一律吃工作餐,不饮酒,按照有关规定交付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