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1 09:12作者:邹淼 唐晓天来源:安康市人大 |
4月9日下午,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副主任邹俊杰出席并主持会议,法制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建议稿)》、《安康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安康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讨论稿)》。法制委全体委员重点围绕《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建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认为条例布局科学、体例合理、内容成熟、可操作性强,就进一步修改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按照《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确定的立法程序,法工委根据法制委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审议。经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后,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邹俊杰充分肯定了前期的调研和修改工作,要求在提升《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建议稿)》的逻辑性、严谨性上多下功夫,同时注意法言法语和专业术语的运用,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
4月9日下午,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副主任邹俊杰出席并主持会议,法制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建议稿)》、《安康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安康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讨论稿)》。法制委全体委员重点围绕《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建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认为条例布局科学、体例合理、内容成熟、可操作性强,就进一步修改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按照《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确定的立法程序,法工委根据法制委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审议。经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后,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邹俊杰充分肯定了前期的调研和修改工作,要求在提升《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建议稿)》的逻辑性、严谨性上多下功夫,同时注意法言法语和专业术语的运用,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