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2 10:50作者:邹淼来源:安康市人大 |
《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两月有余,条例在安康城区的实施效果如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法工委和内司工委就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重点听取了安康市及汉滨区公安机关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就进一步加强《条例》的执行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建议。
调研组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明显减少,管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中心城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仍时有发生,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盲区盲点,执法部门之间仍未形成密切配合、协同共管的局面。
调研组针对加强和改进全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提出3条建议。一是加强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条例》在维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将《条例》实施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和日常考核,引领推动职能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市各执法部门应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建立《条例》宣传的长效机制。加强重要节点、重点部位的宣传、执法力度,采用对违法行为现场曝光等方式,提高法规执行的震慑力。三是形成合力。迅速改变执法部门单打独斗的现状,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尽快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良好局面。
安康市及汉滨区公安机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管控和宣传工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本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得到有力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