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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人大出台《代表辞职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24 08:33作者:宋仁军来源:岚皋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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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代表退出机制,规范代表辞职程序,保持代表的先进性,根据《选举法》、《代表法》和《陕西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5月21日,岚皋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岚皋县人大代表辞职暂行办法》

该《办法》共计十二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概念和原则;二是细化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几种情形。三是规范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具体办理程序。四是明确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谈话部门和单位。五是规范了接受县人大代表辞职、报送审查备案和公告的程序。六是明确了县人大代表辞职后出缺名额补选问题。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提高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性质地位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县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对县人大代表进行有效监督,激励县人大代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模范作用,从而保证人大权威性和代表结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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