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4 16:22作者:刘小娟来源:汉阴县人大 |
5月31日,汉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了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票表决前对两名拟任职人员前三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宪法和与本职工作紧密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廉洁从政情况四大方面的履职内容,测评档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格次,测评达到满意格次后方可投票表决任命。
该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严格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任前初审、任命供职、审议票决、公开承诺和向宪法宣誓为主要环节的人事任免机制,此次增加对拟任职人员前三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环节,进一步完善了该县的人事任免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