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7 17:50作者:吕亚军来源:宁陕县人大 |
《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出台以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禁止燃放区域划定、限制区域和时间、源头管控等方面进行多次研讨,多措并举有力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学习掌握《条例》具体内容。组织召开人大机关干部会议,紧扣“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群众安全”这一主旋,深入学习《条例》内容,通过“人大代表工作微信群”等方式转发《条例》,要求各镇人大代表带头学习、深入贯彻、广泛宣传,确保《条例》人人知、人人学、人人贯彻执行,让《条例》迅速落地生根。
二是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条例》主要内容。充分发挥代表联系选民作用,广泛宣传《条例》内容,让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影响、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为《条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全面监督,全力保障《条例》有效落实。充分发挥代表监督实效,进一步夯实监督责任,把责任落实到片区,落实到人。从源头管控出发,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积极调动群众全面参与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为《条例》走向“常态化”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宣传氛围、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保障群众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同时,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将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