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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县乡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8-07-05 11:06作者:贾玉春来源:石泉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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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多年来,县乡人大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及时妥善解决。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以下简称“两个机关”),这一新论断和新要求,对加强新时期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两个机关”建设的理论意义毋庸置疑,但在实践中如何落地生根,近年来石泉县人大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两个机关”建设核心要义

“两个机关”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践要求,是强化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初心,更是党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制度安排。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对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人大机关作用,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三宜”石泉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县乡党委、人大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着力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两个机关”工作中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年初,县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县乡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相互呼应,形成有机整体,为县乡人大“两个机关”建设作出了制度安排。

二、要依法履职担当,体现“两个机关”建设本质要求

县乡人大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方式,健全制度,提高工作水平,依法履行监督权。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监督权方面的探索创新,通过建立综合监督信息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对民主法治、经济社会领域工作实行精准点穴式联网监督;每年选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切的事项,运用专题询问、电视网络问政、工作评议、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实践中创新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方法,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满意度测评,持续用力,增强实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后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依法适时对“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述职评议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提升述职评议权威性,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探索制定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合理界定重大事项的范畴、标准,明确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切实发挥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作用。“一府一委两院”按照要求主动将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或审查备案,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三、要注重监督实效,彰显“两个机关”建设根本目的

县乡人大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人大的奋斗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地服务于民。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定期组织联系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调查研究,进一步减少会议文件和调研视察陪同,想群众所想,解民生之困,多做暖人心、得民心的实事。

要充分尊重民意,在事关群众利益的政策、决议、决定出台前,通过问卷、座谈询问、问政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人大会议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监督内容公开、监督结果公开等工作,逐渐形成制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刊、公众号、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的工作进行公开,让人大工作阳光透明,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要积极探索人大协商制度,聚焦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人大协商,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沟通联系、通报情况、收集意见、商定大事并逐步规范形成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机关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人大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作用,始终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定。健全制度机制,探索制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法治监督、听审报告、督办问责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和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现有制度,使人大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有效。

四、要提升代表素质,塑造“两个机关”建设内外形象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素质是人大履职的关键因素,县乡人大要科学制定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学习制度和培训计划,丰富学习内容,用科学理论武装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头脑,做到学以致用。强化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专家讲座、老代表传授经验、人大领导授课等方式,让人大代表迅速进入角色。注重日常学习培训,通过人大代表“学法用法年”活动、人大讲堂、专家授课、视察监督等方式,不断提升能力水平。积极开展外出交流培训,每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课题和重要领域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解放思想,增长才干。

代表工作室是人大代表的活动场所,也是代表联系选民的阵地,县乡人大要加强对代表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保障工作室硬件完好、软件提升;组织人大代表在工作室常态化履职,定期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履职情况交流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切实发挥代表工作室作用;选择特色鲜明、作用发挥好的代表工作室,分年度打造成为有品牌的人大代表工作室。要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镇人大办公室建设,规范制度,增添设施,配备人员,努力打造代表之家,常态化接待代表、联系服务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和专业课题组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让代表经常“回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汇集民意,发挥作用。

要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代表电视网络问政和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制度,密切县镇人大之间、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民情三本账”,实行台账式办理销号。对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积极探索办理满意率和解决率同步提高的途径,直接了解代表满意情况,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对优秀建议和办理建议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大走访、十佳人大代表评选、代表交叉视察等活动,让代表学习先进经验,激发履职热情,增强代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五、要强化保障措施,释放“两个机关”建设动力源泉

县乡党委要将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经常研究人大工作,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和改进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执行的运行机制,支持和保障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党委讨论决定地方事务的决策、主张和拟选举任命的领导成员,事先主动听取和征求同级人大的意见,需要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的,作为建议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健全人大党组作用发挥机制,坚持重点工作向县委汇报,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省市人大重要会议精神向县委报告,主动围绕县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强化党的领导保障机制,县委常委会议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各级党委政府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组织重要活动时,通知同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委员参加;各级人大需要以同级党委名义印发的文件、制度等及时下发。

县乡人大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同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提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为县乡人大“两个机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大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作风纪律等管理制度,努力做到管人制度化、管事规范化,加强内部监督,抓早抓细,防微杜渐。

要坚持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强人大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有计划的安排人大干部同党政部门、司法部门干部之间交流任职,选派政治坚定、经验丰富、具备专业素养的干部担任县镇人大机关领导干部,让人大机关成为党政人才的“蓄水池”“炼金炉”。镇人大主席不直接分管或负责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镇人大办公室干部专职从事人大业务工作,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

县乡财政要把人大会议、代表活动、履职培训、学习考察等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适当提高预算标准,对代表培训、学习考察和活动费用全额报销。逐年提高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误工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由财政全额负担,不占用代表活动经费。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完善人大宣传组织领导、队伍建设、通联协作、考核奖惩等机制,激发人大工作宣传活力,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提升全社会人大制度知晓率,扩大人大工作影响力。

总之,县乡人大要做到“守土有责”,切实肩负起“两个机关”建设的历史重任,着力把县乡人大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两个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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