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8 10:50作者:李正斌来源:宁陕县人大 |
如何激发基层代表履职热情,激励他们依法履职、主动履职、认真履职,一直是镇级人大探索的方向。宁陕县太山庙镇人大主席团在认真学习总结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镇镇情、村情、民情实际,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强化代表管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紧扣主题,科学设置分类。《考核办法》紧扣“四同一建设”主要内容,将代表在“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自身建设”五个方面履职情况具体细化赋分量化,总分为100分,根据代表履职加减分,得分情况作为评定代表履职格次的主要依据。
奖优罚劣,注重结果运用。考核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格次,80—89分为良好格次,60—79分为一般格次,59分及以下的为较差格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换届推荐连任人选的重要依据。获优秀格次的,优先推荐为“优秀镇人大代表”人选,连续三年获的优秀格次的,换届时优先推荐为连任代表人选。连续两年评为较差格次的,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规范操作,严格考核程序。代表履职考核工作由镇人大主席团统一组织实施,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以代表履职档案为主要依据,严格积分登记,核定加减分值。考核操作过程中,先由人大代表如实填写履职登记表、进行自我评价;再由代表小组组织代表进行年度述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格次初步意见,并提交镇纪委、综治、计生、派出所等部门审查;最后经镇人大主席团集体会议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对外公示,自觉接受选民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