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1 09:58作者:曾庆玉 陈恒来源:白河县人大 |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司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职应有之义、应尽之责。白河人大始终把促进司法公正作为人大司法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不缺位,七项举措有力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公正司法。
年度司法机关执法质量检查。2018年,白河县人大确定将法院年度执法质量作为司法工作监督的重点纳入年度监督议题,在做好前期调研、走访了解的基础上,定于第四季度开展专项检查,常委会将适时听取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并反馈检查意见。这已经是自2004年以来,白河县人大形成常态化司法工作监督方式的第15个年头了。每年白河人大根据司法工作形势的变化,上级党委、人大对政法工作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司法问题,确定司法监督重点纳入县人大年度监督议题,确保司法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检查,提高司法工作质量,促进政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年中听取“法检”两院半年工作报告。2018年7月30日,白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这是白河人大常态化司法工作监督的又一形式。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法检”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前,都要做好充分的前期调研,确保常委会审议有的放矢,不空谈、不浮面,在听取报告时,不仅要求“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报告,会后还要印发全体县人大代表,接受代表更广泛的监督。这项监督举措的常态化,保证了常委会和代表随时了解司法工作全局,也是积极落实定期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制度,充分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举措,更进一步增强了“法检”两院工作的人大意识、监督意识和法治意识,实现了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
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议有较强的法定性和程序性,议题安排有一定的局限,不少工作难以通过常委会及时审议。白河人大充分发挥主任会议在闭会期间的重要作用,适时将没有列入常委会审议的事项,但同样是人大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纳入主任会议,要求“一府两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向主任会议汇报。2017年11月10日,白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赵某某等案件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针对法院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响较大,接受人大和检察监督意识不强,整改不力的现象,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整改时限。主任会议召开后,引起了县法院的高度重视。县法院连续召开两次党组会议和两次审委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还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精神,对全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11月底,县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来了《白河县人民法院关于赵某某等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制定了8条具体整改措施,涉及案件办理、队伍建设、教育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助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有效改进。近年来,县人大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法检”两院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院反贪污工作、公安局户籍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既发挥了主任会议职能,又回应了社会关切,推进了司法相关工作。
“人大监督﹢”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现增多态势,但这一类信访案件涉及法律性比较强,往往造成当事人频繁往返于政法机关而得不到有效解决,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白河人大坚持把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督办。2017年以来,白河县人大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赵某某、纪某某、聂某某等三起涉法信访案件,由县人大法工委牵头,人大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参与,会同检察院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了“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双重监督模式,深入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先行启动检察监督,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纠违整改。针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不力的,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审议,强化督办。截止目前,赵某某和聂某某涉法案件已再审分别作出了新的判决;纪某某涉法案件启动了司法赔偿,相关工作人员受到了相应处理。三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监督,激活了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今年5月,白河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涉诉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用制度规范和强化法院干警司法为民意识,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也得到了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的认可。
公检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白河县人大于2008年制定出台了《白河县公检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公检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时限、方式和制度要求。通过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拓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公、检、法机关的监督渠道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实效,促进公检法部门工作水平、执法质量的提高。
任命人员述职评议。2015年,白河人大制定出台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每年有计划安排4-6名述职人员通过单位述职测评、谈话了解,在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报告、评议小组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会后形成评议意见反馈整改等程序进行。三年来,“法检”两院每年至少有两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在强化任后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述职人员的人大意识、司法为民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聘请兼职委员弥补专业不足。针对人大司法监督专业人员欠缺、监督力量薄弱、效果不理想的普遍现象,白河县人大2013年就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了5名法律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人员吸纳为法制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在组织对司法机关工作视察、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中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极大地提高了司法监督工作质效。
随着白河人大司法监督内容不断丰富,监督平台不断扩大,监督的刚性不断加强,监督的效果也不断显现出来,推动了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规范司法、严格司法和廉洁司法,也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