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2 15:33作者:崔世芳来源:岚皋县人大 |
根据岚皋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11日,岚皋县人大视察深度贫困村公路建设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遵海、张道田、刘纯海和各驻会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符冬,县交通局局长唐子钧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实地视察了南宫山镇展望村、西河村和孟石岭镇前进村公路建设现状,听取建设情况介绍,随后在孟石岭镇召开视察座谈会议,听取全县深度贫困村公路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吴遵海强调,岚皋县农村道路多是依河道修建,近年来受洪灾影响,局部灾害增大,道路修建标准要提高,质量要有保证。要加大道路管理和维护力度,合理利用“以奖代补”资金,安排专人定期清理排水沟、路边杂草、垃圾。
张道田在交流中提出深度贫困村道路建设进度能否与贫困村脱贫退出“五七”标准保持一致的问题,唐子钧表示,今年脱贫村的道路修复已全部完工,进行了评估认定,按照“三年项目两年建设”目标,道路修复和修建工作紧排工期,超前施工,确保不影响各时段贫困村退出。
刘纯海建议县交通局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尽快修订完善岚皋县的农村公路管护办法,将道路管护责任下划到村、组,倡导受益群众义务管护相关道路。
符冬指出,一方面交通是完善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指标,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彻底解决深山里群众“出行难”问题,解决县域内道路通行问题,今年脱贫村要保证道路指标验收通过,非贫困村的道路问题也应同步跟进。另一方面道路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保证质量,克服资金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道路建设不能忽视质量,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要让群众满意。再者道路建设过后的管护问题,明确责任很重要,从群众到组、到村、到镇应形成一个明确的管护责任体系,在群众中树立共有资产意识,自觉养成珍惜维护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