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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镇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8-09-26 11:00作者:张益众来源:岚皋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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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今年以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作出了“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和“镇人大自身建设”的“四同一建设”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人大工作明确了方向、创新了载体。个人认为,加强“四同一建设”、规范镇人大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一科学论断一方面明确了加强党的领导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和重大原则,另一方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既是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又是确保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加强和规范镇人大工作,首先镇党委要重视和支持镇人大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其次,镇人大要自觉把接受镇党委的领导作为人大一切工作和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心中有“党”。

   抓规范,促进履职依“法”。坚持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灵魂。长期以来,镇人大存在职能弱化、履职虚化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是相关法律法规对镇人大履职要求和履职程序规定不明确。因此规范镇人大工作要做到“三化”:

   一是人大干部专职化。要切实落实镇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常设化和工作人员专职化的问题,选配优秀干部转任人大岗位。同时,要注重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的双向交流,把工作实绩突出的镇人大干部积极向组织推荐,转任党政重要工作岗位。

   二是“两室”建设标准化。要把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和代表活动室“两室”建设作为“镇人大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高标准建设。要做到“十有”标准。特别要落实好无固定收入的代表闭会期间参加代表活动误工补贴的问题,确保代表活动日常化、规范化。

   三是代表履职规范化。镇人代会每年必须举行两次,每次镇人代会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等重大事项时,会期还应适当增加。镇人大主席团在人代会期间,会前应提前将开会日期和会议建议议程书面通知代表,组织代表会前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做好出席会议的相关准备。会议期间,要依法召开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讨论会议,确保代表审议时间,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会后要督促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会议通过的各项报告和决议决定;在闭会期间,镇人大主席团要重点做好制定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好每季度的镇人大主席团例会、组织开展好专项工作评议等工作。

  强代表,确保心中有“民”。人民代表是依法由人民选举产生,职权源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人民代表必须做到心中有“民”。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抓学习,强化培训到位。镇人大要在换届后及时抓好当选代表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认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掌握行使职权的方法和方式。在届中,要及时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和交流,帮助他们丰富知识,学习当好代表的经验,提高履职能力。闭会期间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评议等活动,强化代表的知情权,当好人民的代言人。

   二是抓提高,自身修养到位。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代表的“五个意识”。即:职责意识、代表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中心意识,做人民群众的忠实代表。

   三是抓监督,工作述职到位。镇人大每年要定期组织代表主动向选民报告学习、工作和活动情况。原则上届内每一位代表都要至少述职一次。

   四是抓机制,自我约束到位。人民代表履职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而不是代表个人的行为。因此,必须健全严格的代表约束机制,确保代表的言行必须遵守党的纪律、代表人民的意志,履职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

  善监督,做到履职有“责”。监督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镇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加强“四同一建设”,规范镇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围绕中心,在“善选题”上下工夫。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工作要善于选择监督议题,既要倾听人民呼声、表达人民意志,又要贯彻党委意图、执行党委决策,把握好二者统一的结合点。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在确定监督议题时镇人大要主动向镇党委汇报,确保党委的决策和主张落到实处。其次要坚持群众意愿原则。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开展监督工作,在选择监督议题时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听取公众对人大监督的意见建议,形成良好的监督选题机制。第三要坚持促进工作的原则。在选择监督议题的过程中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期望值很高的议题,条件成熟的要监督政府重点落实,对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则应当坚定地支持政府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二是突出重点,在“会监督”上做文章。首先,监督要公开化。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时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使他们熟悉和了解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监督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人大监督的机制和程序。其次,监督要日常化。镇人大主席团要不断加强会议闭幕期间监督职权的行使,将会议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紧密结合,实现人大监督的日常化。第三,监督要制度化。要不断完善监督程序,对于各个环节,都要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从而为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整合力量,在“能监督”上使力气。当前的人大监督主要是事后监督,镇人大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不断探索由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事前要主动介入,因地制宜,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事中要积极参与,本着监督不代办的原则,全方位了解把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提醒纠偏;事后要抓好检查,通过开展视察与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提出审议意见,并抓好跟踪反馈,促进改进工作。(作者系岚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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