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7 08:42作者:王浩瀚来源:平利县人大 |
9月30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柯昌富,党组成员刘永恒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代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马朝阳,县政协副主席王志大,县法院院长王超、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监察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评议了县国土局局长肖鹏、县法院副院长柳金立履职情况报告;听取和评议了安康市四届人大代表贺胜春、高英履职情况的报告;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
汪贤存对县监察委成立以来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他要求县监察委要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和法治思维,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监察工作高效运作;要聚焦监察主责主业,严格按照《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他希望职务变动人员、接受履职评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人民意识,牢记承诺,勤勉履职,敢于担当,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