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7 09:02作者:伍昆山来源:汉阴县人大 |
9月28日,汉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上午,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张晓坤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并颁发任命书和组织向宪法进行宣誓;依法补选刘元世为市四届人大代表;依法许可了县公安局对两名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暂停了一名县人大代表职务;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评议了市人大代表廖良成、张代权、熊哲贵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下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水利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的《关于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汉阴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汉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监督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要积极宣传代表约见办法,引导代表聚焦全县发展大局,密切联系群众,按照规范流程申请约见活动,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实效性;常委会组成人员落实好履职监督管理办法,牢记使命和责任,积极参加代表履职活动,加强日常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思想库、智囊团、监督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