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8 17:32作者:樊小维来源:宁陕县人大 |
近期,宁陕县梅子镇人大为认真贯彻习近平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两山理论”和省市县委关于秦岭生态保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安排,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保护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通过向梅子镇县镇人大代表广泛宣讲宪法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精神实质,提升人大代表的生态环保意识,依靠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天然优势,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好声音,让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起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理念。
加强宪法知识培训工作。 10月12日镇人大邀请省派律师顾问团到梅子镇召开“弘扬宪法精神,保护生态环境”宣讲会,重点针对《宪法》关于生态保护的章节及其精神实质进行详细解读和宣讲,律师在讲座中以案说法,分析了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拆违工作的形势,让全体人大代表从思想上树立起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引汉济渭水源涵养区域生态的法治意识。
组织代表宣传生态保护。9月以来,镇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时按照省市县镇党委的安排和部署,及时组织46名县镇人大代表,深入各自选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保护生态环境”宣讲活动,为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加油鼓劲,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强化生态保护监督工作。镇人大主席团要求全镇3个代表活动小组,按照选区划分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代表小组和代表的日常监督范围,重点加强对生态护林员、河长和护河员的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深入所联系的村(社区)指导各村(社区)修改村规民约将生态环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建议各村新民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村民群众是否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树立道德评议正反典型的重要依据。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梅子镇人大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按照市人大关于乡镇“四同一建设”的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带头示范、发挥正能量,认真做到“政治同向、法治同轨 、发展同力、与民同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职尽责,积极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