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8 15:14作者:李曌来源:宁陕县人大 |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预算法》要求,拓展审查监督方式,推进实质性监督,实现了预决算审查监督精细化。
一是严把审查监督关,提升审查监督的专业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和系统性强,为提升审查监督水平,推进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切实增强审查监督的实效,我县人大从常委会机关精心选调具有较丰富的财政预算、决算、审计理论和实践操作经验的同志进入机关工作,为实现专业、高效的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人才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严把预算初审关,提高预算的科学性。近年来,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每年年初均要调研县级预算草案编制、起草的情况,要求预算编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调“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
三是严把预算执行关,维护预算严肃性。首先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我县人大常委会与财政部门建立了预算执行情况和税收收入情况报送制度,使县人大常委会能及时掌握全县财税收支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其次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每年都要听取县政府关于上半年和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时监督各预算单位使用资金的性质、支付形式、时间、金额、用途等支付信息,实时动态了解县本级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对违规使用资金或异常支付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纠正。再次是严格预算调整。进一步明确“非因特殊原因,尽力不调整预算”的要求,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力;如确需调整,必须按《预算法》的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经法定程序提交常委会审议批准。
四是严把决算审批关,增强预算监督实效性。严把决算审批关,是增强预算监督实效的关键;通过决算检验预算,全县预算编制工作质量明显改善,年中追加预算大幅下降,预算的法定性不断得到强化。在开展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充分借助审计力量,为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审批年度决算提供全面、切实可靠的依据。依法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强化对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预算收支管理、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大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所有县级预算单位预决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按规及时公开,突出民生项目、 “三公”经费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参与预算、了解预算和监督预算,推动打造“透明预算”、“阳光财政”。